【課務】學分抵免流程
1. 學生辦理學分抵免,請至【校務資訊系統/新生報到】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,列印申請表於註冊後第一週內將【申請表】、【學分證明正本】向MFB辦公室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(正本驗證後隨即退還)。
2. 未上網建檔或紙本未送達者均視同未申請,且未於註冊第一週內提出申請者,日後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3. 抵免辦法節錄如下:
於入學前五年在本院或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開辦之學分班修習,且分數達82分以上(含)者方得申請抵免,抵免以9學分為上限。(等同於清華大學評分標準A- and above)。修業期間仍需符合2年(或以上)之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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